【转载】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前防疫提醒

发布时间:2021-03-26浏览次数:537

各位考生:


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11日、17日、18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现做如下提醒:


1.考生须在3月27日前(考前14天)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请和注册,同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考前14天内有离沪情况或外省来沪赴考的考生需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地处上海和浙江、上海和江苏交界处的考生,由于通信基站信号可能产生的交叉覆盖,造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结果偏差,可提供交叉覆盖处(属地上海)的房产证、租房合同、社区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等作为考试当日的入场凭证,若无法提供上述凭证者也可提供考前3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若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入场时须出示就医凭证。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考试当日,请考生按准考证或考区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入场时,除核验身份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除考生本人外,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6.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每场考试入场时交予考点指定工作人员。


7.考试当日,经多次测量确定体温≥37.3℃的考生,须持有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至专用考场考试,无法提供报告者不得参加考试。


8.考生入场时监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咳嗽、气促、呕吐、腹泻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专用考场考试。


9.发热考生以及考试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状况的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10.每场考试结束后,请考生听从安排分批、错峰离场。离场时须佩戴口罩。


11.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


附件:2021年上半年(第78次)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