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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点报名及审核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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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报名

1.本考点(3114)接收范围

报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辽宁省招生单位、天津市招生单位的考生。

2.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及缴费日期: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重复报名)和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考资格

(1)国家承认学历的上海市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上海市户籍或在上海工作(以本人2026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为准)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

特别提醒:除上述情况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审核手续。因不符合本考点受理范围而不能进行网上审核和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审核、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8)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9)考生上传材料基本要求

非应届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26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

(10)在本市参加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的128元/人执行。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审核、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审核

1.报考点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时间

2026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17:00(其中,全部考生首次审核结论于10月30日12:00前出具,考生提交补充材料结束时间为10月31日12:00)。

2.确认方式

本考点采用“网上审核”形式,确认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也可登录研招网,在首页点击“网上审核”进入系统,凭报名使用的学信网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3.网上审核所需材料

(1)考生登录研招网填写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学籍学历信息、户档信息、家庭成员、学习与工作经历等),并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上传报名照片。

拍摄过程中,系统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拍摄条件并提示调整,

从源头规范照片质量、确保照片真实有效。

拍照要求:考生应在白色背景进行拍摄,为做好考生服务,系统同步配套提供照片背景颜色替换辅助功能,供考生参考选用;建议由他人协助,使用后置摄像头拍照,确保照片清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照片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仅限网上报名身份审核未通过考生).

(3)学历学籍材料(仅限网上报名身份审核未通过考生)

类别

学历学籍材料

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往届生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

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因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

籍学历校验未通过

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户籍社保材料(仅限上海户籍往届生和非户籍在沪工作的往届生)

类别

户籍社保材料

户籍在上海的往届生

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或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户籍证明。

非沪籍且在沪工作的往届生

2025年连续6个月在上海的社保缴费成功记录(补缴记录有效),需至社保网点打印《参保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或在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搜索“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后截图上传即可。


(5)入伍及退役材料(仅限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类别

证明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国防部征兵办盖章的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其他材料(仅限在读研究生)

在读研究生(即学历学籍审核结果为:有研究生学籍)须提供由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支付,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信息确认。

(2)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不实时同步至中国研招网网报信息中,审核结果以网上审核系统中提示为准。

(3)请考生及时登录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同时,审核系统将通过短信和站内信提醒考生;审核未通过考生必须按照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复审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4)所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因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1.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四、初试

1.初试日期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

2.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预先查找详细的交通路线。

五、考点联系方式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徐汇校区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邮政编码:200233  

咨询电话:021-64942806(工作时间内)



附件1 《学籍在线验证报告》.jpg

附件2 《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jpg

附件3 《国外学历认证报告》.jpg

附件4 《社保缴纳记录》(社保中心打印).jpg

附件5 《社保缴纳记录》(随申办查询).jpg

附件6 《入伍批准书》.jpg

附件7 《退出现役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