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后,由本人向学校申请,学校查有实据者可开具“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毕业证明书办理效率,现将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准备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
(2)两张2寸蓝底免冠近照 (电子版、纸质版均需);
(3)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证明书补办申请表》1份(表格详见附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顺延)
[联系方式]:021-64942355
[注意事项]:
(1)毕业证明书原则上只可补办一次;
(2)补办的毕业证明书不可快递,请至现场领取;
(3)学生务必拨打电话提前预约,到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