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提高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实施细则》(沪教考院自考〔2016〕20号文)的精神,结合我校省级转考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籍转入程序与要求
(一) 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参加我校相关专业的自学考试,可在本市自学考试报名期间,直接到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考手续,取得我校主考的相关专业的准考证。必须在一门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办理手续时,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自学考试准考证、转出地准考证来校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办理转籍手续时间为每年的三月中旬和九月中旬,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学院网站(http://sce.sit.edu.cn)上“自学考试”栏目下的当年考后信息内容。
(二) 外省、市、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如要考籍转入的,其专业考试科目必须按我校主考的该专业课程设置执行。原取得的专业课程合格成绩,与我市专业课程设置的名称、课程代码、学分相一致的,方可替代。不同或缺项的不得替代。凡考籍转入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室内设计”专业专科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三门以上(含三门)考试且成绩合格,具体课程为;表现图技法、装饰材料与构造、室内设计。
2. “室内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四门以上(含四门)考试且成绩合格,具体课程为;室内空间组合与理论、计算机室内设计绘图、室内环境与设备、景观设计。
3. “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专科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三门以上(含三门)考试且成绩合格,具体课程为;会展概论、现代商务礼仪、会展策划。
4. “会展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生必须在我校参加四门以上(含四门)考试且成绩合格,具体课程为;会议运营管理、会展管理信息系统、会议战略管理、会展管理综合技能考核(二)。
二、考籍转出程序与要求
在籍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长期在外工作,欲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自学考试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到我校自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我校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学院网站(http://sce.sit.edu.cn)上“自学考试”栏目下的当年考后信息内容。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