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应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6浏览次数:219

    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要求对在校、在籍学生进行信息核准及父母信息补录,以确保个税改革中教育专项扣除政策落实。现就做好本次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信息核准要求 

1. 核准对象:所有在校、在籍学生 2019级新生除外)

2. 核准内容:学生学号、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在职、入学日期、学籍状态

3. 核准截止时间: 201933日 

 

二、 信息补录要求 

1. 补录对象:非在职学生

2. 补录内容: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包括父母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

3. 补录时间及要求: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于2019年3月3日前填写相关表格,过时视为放弃。 

 

请同学们及时至校本部或所在教学点配合做好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在此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学历教育部:64941134、64941123

附件:自愿补录父母或者监护人信息申明.docx

 

 继续教育学院     

学历教育部      

20192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