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社会)实践》课程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16浏览次数:15150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

《岗位(社会)实践》课程教学实施意见


为了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岗位(社会)实践》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成人教育的特点,特制定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岗位(社会)实践》课程教学实施意见。

一、课程教学目标和基本要求

《岗位(社会)实践》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较全面、系统的对学生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总结的训练。《岗位(社会)实践》课程结合成人工作岗位和社会具体实践,突破原有理论教学的知识框架,加强课程与学生实践的联系,实现知识从理论到实践的深化。

成人教育《岗位(社会)实践》课程要围绕培养目标、针对成人在职业余学习的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要求目的明确,可操作性强,以便学生自主完成。《岗位(社会)实践》课程强调所学知识与社会职业和工作岗位的密切联系,注重学生的主动学习,提倡调查、体验、探究、参与等多种学习方式,促进学生知识运用能力及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学生通过岗位或社会实践,增强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学会运用所学知识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可以为学生毕业实践和撰写毕业论文等准备第一手真实素材。

二、课程教学安排及要求

(一)学分分配

根据教学计划,各层次各专业的《岗位(社会)实践》课程共安排1次,共4学分。

(二)实施安排

《岗位(社会)实践》课程不仅仅是一门独立的课程,而且是学生对几年来所学知识综合运用的总结。

高起本安排在第四学年,课程落实在第八学期;

专科和专升本安排在第二学年,课程落实在第四学期。

《岗位(社会)实践》课程安排在执行学期当年的暑假期间完成。学生可结合本专业所学知识,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实践或自行安排社会考察及调研活动,运用所学知识及理论体系,做一些理性思考,务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岗位(社会)实践》要求在完成课程实践的暑期后的学期开学第2周前交出书面实践报告给班主任,逾期交或未交成绩记“0”分。

(三)报告内容和要求

以实践调查报告为主的报告(字数不少于2000字)

通过自身职业岗位实践,或参与社会实践对某一事物、某一问题、某一现象进行调查研究,写出专题报告。社会调查选题应限于所学专业范畴之内。这是一个学习如何运用所学知识来观察和分析客观事物的很好机会。可以是介绍经验的;也可以是反映问题的。调查报告是一种陈述性和说明性相结合的文体,语言要严谨、简明和通俗。

希望能综合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通过工作和实践发现问题,从自身职业特点和工作实践经验出发,提升到理论高度,并注意结合岗位、工作或生活的实际,在实际工作或生活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可以把自己的体会、观察或实验,对某一问题的研读成果写成文章或研究报告。

(四)报告的格式要求:

(1)大标题:黑体小2号;

(2)作者学号、专业、姓名:宋体4号,在大标题之下,并与大标题及正文之间空一行;

(3)正文:一级标题,黑体4号;二级以下标题及正文:宋体小4号;

(4)页码标在页脚并居中。

三、成绩评定

《岗位(社会)实践》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成绩评定依据:学生参加岗位(社会)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撰写文字材料的水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具体评定标准:

优:岗位(社会)实践整个过程符合有关规定,能熟练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创新,报告规范,条理清晰,表达准确,表现出较高的基础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岗位(社会)实践成绩为“优”的比例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左右。

良:岗位(社会)实践整个过程符合有关规定,能较为熟练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完成实践内容,报告规范条理清晰,表达准确,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水平的能力。

中:岗位(社会)实践整个过程符合规定,基本上能完成实践内容,报告较为规范,操作过程表述较清楚。

及格:岗位(社会)实践整个过程符合规定,基本上能完成实践内容,报告较为规范,操作过程表述较清楚但字数要求有欠缺。

不及格: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及格:

(1)未完成实践报告;

(2)报告系抄袭、他人代做者。

课程不及格,需在下次假期(可利用寒假)中重修。

四、课程免考

学生在就学期间,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免考《岗位(社会)实践》课程:

1.学生入学后,若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文章,凭刊物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免考申请单”,经学院学历教育部审核批准,可免考当年及以后各学期《岗位(社会)实践》课程,获得相应学分,成绩以“优”登录;

2.凡入学后在其他公开正式发行的报刊、杂志(须有正式刊号)上发表过文章的学生,凭刊物原件和“稿件录用通知单”原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免考申请单”,经学院学历教育部审核批准,可免考文章发表当年的《岗位(社会)实践》课程,获得相应学分,成绩以“优”登录。

本实施意见自2018级学生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