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形势与政策》课程实施办法(试行)
《形势与政策》课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重要内容之一,是高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各种形式的教学与教育,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把握时代脉搏,增强实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
一、教学内容
根据教育部社政司的工作要求,《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内容是:
(1)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
(2)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
(3)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
(4)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
(5)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形势观、政策观教育。
二、教学形式
《形势与政策》课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除毕业学期外,每学期安排三次(包含一次考核),每学期1个学分(第一学期安排二次,0.5学分),学历教育部负责将形势与政策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根据成人教育的特点,该课程由学历教育部根据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要点,提供学习参考资料,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各教学点也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相结合,专题讲座与形势报告相结合的多种教学形式自行组织进行。
三、成绩考核
《形势与政策》课实行学期考核制度,其成绩纳入学籍管理。每学期安排考核卷进行考核,确定成绩,并记入学籍成绩档案。成绩以合格、不合格两级记分制记载,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
本规定自2012级学生开始试行,未尽事宜由学历部负责解释。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