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室内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毕业设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11-25浏览次数:576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室内设计》专业(独立本科段)

毕业设计实施细则

 

 

一、目的和要求

本专业是适应改革开放,培养掌握现代室内设计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人才。通过毕业设计,将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的实践与研究,是考生应用与实践能力的体现。

二、毕业设计内容

1.毕业设计及论文选题

鉴于《室内设计》专业自考学生已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工作经历,因而毕业设计及论文选题可与导师共同商榷,一般以现场真实设计课题为主。题目一经确定考生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应征得导师同意。

2.毕业调研报告

该环节是毕业设计的前期准备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要求:

调研前,能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有计划有目的去进行市场调研;

调研中,积极捕捉信息并做好文字与形象资料的搜集、记录与拍摄工作;

调研后,做好文案与图片资料的分析、归纳与总结工作。

调研结束后,把经过归纳的资料提交导师检查,进而共同探讨并从中梳理出对毕业设计及论文有价值的线索、脉络与课题。

3.毕业设计

命题室内设计一套(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左右)。其中包括:

1)方案图(平面图,顶面图);

2)效果图3幅;

3)部分立面展开图及施工图;

4)设计作品的手绘小稿;

5)设计说明等。

4.毕业论文:要求3000--4000字左右。

5.文本要求

统一制成A3文本形式,内容包括调研报告,毕业设计, 论文三部分。

文本数量为3份。毕业设计及论文的所有内容最后要制成光盘,随毕业设计及论文一起交指导教师处。

三、毕业设计答辩

1.按计划完成毕业设计工作,毕业设计必须符合规定的格式。参加答辩的设计作品得到指导老师的认可,并经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答辩资格审定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

2.在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主持下,组成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答辩委员会,进行毕业设计答辩工作。

3.毕业设计答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但允许重做一次。重做时须重新申请并付费。如仍不通过,取消毕业资格。

四、其它

1.毕业设计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指导教师名单安排在申请毕业设计工作完毕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布。请登录我院网站: http://sce.sit.edu.cn/

2.毕业设计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如发现有代做、抄袭等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毕业设计成绩,并推迟至一年以后重新申请,重新付费;情节严重者,取消毕业资格。

3.毕业设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般不超过半年。毕业设计完成后,由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阅。毕业设计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4.毕业设计不合格者,可申请重做。重新申请者,需重新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