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通知》(上应继〔2018〕6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2018(秋)和2019(春)本科毕业生(英语须在毕业后一年内通过);
2. 2019(秋)和2020(春)本科毕业生;
3. 2020(秋)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学分,最终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2.0及以上;
3.参加并通过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公开答辩;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以下简称CET-4)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最低线,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下简称PETS-3)笔试成绩合格,或参加本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注:(1)CET-4成绩单和PETS-3笔试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书从获得之日至申请日期止4年内有效;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请写明参考地区。
(2)若CET-4成绩单上签发学校不是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请学生提交原件审核,并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三、申请时间
2020年5月27日~6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学士学位递交材料和要求
1. 往届2018(秋)、2019(春)、2019(秋)和2020(春)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评定表、英语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2. 应届2020(秋)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评定表、英语证书复印件;
3. 对于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请将材料准备齐全后递交至班主任处,汇总后提交至学历教育部。
学历教育部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