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3114)考点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23浏览次数:3434

欢迎各位考生在本考点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现将考点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每天入校时间为7:15-8:45,12:45-14:15。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友情提醒:疫情期间,学校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查询线路,绿色出行。

2.考生进入考点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绿码、填写完整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点。《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若居民身份证遗失,请尽快到公安派出所补办临时身份证(必须有本人照片





友情提醒:准考证多打印几份备用,以防考试期间遗失准考证而无法进入考场考试。

3.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按指引前往32号楼进行身份验证,不通过身份验证的考生无法进入考场。

4.请考生自行准备考试用品。考试规定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答题,电动橡皮等非常规考试用品不得使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建筑设计类)。考点为每位考生提供草稿纸,自备草稿纸不得使用。考试结束后,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上交收回,不得带出考场。

5.在所有统考科目中,只有化学(农)可以使用无字典、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能否使用科学计算器等考试用品,由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或试卷上注明;如果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使用。

6.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考生其他随身物品必须放在考场外走道指定位置,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被发现带有违禁物品,一律以考试作弊论处。请考生自备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手表参加考试。

友情提醒:除考试用品外,规定个人随身物品放在考场外走道,请考生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参加考试,考点不负责个人物品保管。

7.疫情防控原因,为保证考场通风,考试期间考场空调关闭,请注意防寒保暖。

8.考场安排可于23日起关注本考点微信公众号,查询自己的考场与所在教室等相关信息。

友情提醒:因疫情原防控原因,考前无法提前进校查看考场。考试当天请从漕宝路120号进入学校,其余校门都会关闭。

9.为方便广大考生,学校在考试期间,于中午开放学校大礼堂作为考生午休场所。

10. 考生需关注考点的有关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点击查看:《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考区防疫提示》

本考点郑重提醒:诚信者天不负,金榜题名谱新篇;作弊者法网缚,身陷囹圄坠深渊。


考试当天入场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