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致在沪参加2023年研考考生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12-20浏览次数:384

各位考生:

2023年研考开考已经进入倒计时。能够走到今天,此时此刻,请先为自己鼓掌,为始终不言放弃的自己鼓掌!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组织已历三年,每年我们都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这些天,我们接到一些考生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咨询,并给考务工作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从中能体会到大家的备考心情

请相信,在你们向着梦想全力奔赴的路上,有党和国家的关怀,有无数人在为你们保驾护航。在教育部指导支持下,在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们将会同各有关单位,凝聚起最大力量,努力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务组织工作,全力以赴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力争给你们最用心、最温暖的安全守护。在此,也诚挚期望每一位考生对我们工作予以更多理解和支持。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应考,我们编写了“应考指南”,随信附后,请大家仔细阅看。同时,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凡参加本次研究生考试的考生,须在21日上午12:00前在本市完成一次核酸采样,相关部门为此已经做了周密的安排,确保考生出示准考证就能“单人单管”,优先送检,尽快出结果。考虑到部分在沪考生目前处于居家状态,相关部门会安排好考生在考试期间能够顺利出门应考。从外地返回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凭身份证明即可入住相关宾馆。建议考生在备考和考试期间减少不必要的走动,做好个人防护。考点学校会尽力为考生提供饮水、医疗等服务。考生如有特别的需求,请主动和考点进行联系。

人生路上总有一些美好的事值得我们全力以赴。决定一生命运的从来不是一场考试,而是你为之笑对的每一次挑战、矢志不渝的每一份坚持、无悔追寻的每一个梦想。

这些天,上海的气温跌破零度,然而阳光仍暖洒肩头。凡是过往皆为序章,无限未来正等待你们去书写。

愿你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负韶华、不负梦想!

这一次,我们共同坚守,一起加油!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在沪参加2023研考考生赴考指南

 

研考在即,请考生在备考之余,仔细阅读市教育考试院在12月9日、16日发布的考试防疫提示,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安全赴考。以下提醒事项也请考生务必做到:

提醒一:做好考前个人健康管理

按照本市研考最新防疫要求,考生在考前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做好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所有在沪参加研考的考生必须于12月21日上午在本市完成1次“单人单管”核酸采样(请在中午12:00前完成,考生可凭本人研考准考证进行“单人单管”采样),并将此次核酸检测结果作为考试期间的入场凭证(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考生须根据自身实际,及时更新“考生健康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本人健康信息。12月16日至24日,本市各考点将每天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站内信或手机短信向考生发送温馨提示,请考生密切留意,及时掌握考试防疫要求和注意事项。

提醒二:提前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做任何标记。

提醒三:查询考点、考场号和座位号

即日起,考生应登录相关报考点院校网站,及时关注公告通知,查询本人各科目考试的考试地点、考场、座位等信息。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因考点将根据12月21日上午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对考场进行重新编排,部分考生的考场信息可能会有调整,涉及考点、考场变更的信息将于12月22日下午至23日上午期间通过研招网站内信等渠道告知相关考生。请考生谅解并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提醒四:掌握好考试时间

本次考试时间为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个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考生在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的考试,所以务必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及赴考路线,在考试当天还要关注天气和交通情况,适当安排提前出行,以保证顺利应考。特别注意在出门前,要仔细检查一下证件和考试用品是否齐备。

提醒五:带齐证件参加考试

每场考试都必须凭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可以携带的考试用品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2B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统考科目中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以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的自命题科目,是否允许使用计算器,应仔细查看准考证上的“招生单位说明”;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

提醒六:考生自备午餐

为了避免人群集聚而带来的疫情扩散,考试期间考点不提供午餐,如果需要留在学校备考的考生,请自备午餐,并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休息。考点学校会尽力为考生提供饮水、医疗等服务。考生如有特别的需求,请主动和考点进行联系。

提醒七:积极配合入场检查

积极配合入场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工作,如果携带有规定以外的物品,应按规定放置在指定位置;检查过程中若安检设备报警,要自觉向监考员出示相关金属物品。为方便快速检查,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或衣物。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提醒,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开机与否,都将按违规处理。

提醒八:遵守考场规则

各考点将尽最大努力为考生创设安全、适宜的考试环境,提供咨询、医务等服务,为残障等特殊考生提供合理便利。也请考生积极配合,遵守考点管理和考场规则。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特别提醒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提醒九:注意考试细节

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在答题时务必看清答题卡上的题号标识再进行答题,凡不在正确题号位置答题的,后果自负。

统考科目,试卷由监考员统一拆封和发放,答卷(卡)由监考员统一回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由考生本人拆封试题袋和密封试题袋,答题纸和密封封条由考点统一发放;待考试结束后再由考生本人将试题卷和答题纸装入密封袋内。

提醒十:诚信参加考试

研考考场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每名考生的一举一动均被全程记录。考试期间,教育、公安、网信、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将对考场内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对涉嫌利用通讯工具作弊人员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及“代替考试”等犯罪行为将受到刑法的严惩。请考生务必诚信考试,遵纪守法,不要因一时的侥幸抱憾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