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1.本部: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120号; 2.黄浦:上海市黄浦区四川南路37号; 3.静安:上海市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6楼; 4.杨浦: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323号3号楼1101室; 5.佳育:上海市松江区千新公路1050弄1号3楼; 6.华文: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3000号7幢1楼; 7.金山: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611号; 8.南汇:上海市浦东新区观海路500号; 9.智优: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35号5楼; 10.东海: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11.新力: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76号402室。 | |
三、层次 | ■ 本科 ■ 专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名称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 证书种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本(专)科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成人高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成人高考招生录取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部署落实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学校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负责指导学校成人高考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部署学校成人高考招生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发布学校成人高考招生政策、录取规则等相关文件和规定;审定招生计划,审核录取名单;全面管理学校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进程,妥善处理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学校继续教育学院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按照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招生工作具体业务。学校纪委为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 |
七、招生专业及说明 | 见附表:2024年成招专业目录 | |
八、学习形式 | ■ 业余 □ 函授 □ 脱产 | |
九、学制与年限 | 高起专:学制3年,最低学习年限2.5年; 专升本:学制3年,最低学习年限2.5年(艺术类专业3年)。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录取规则 | 1.对于参加全国成人高考达到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包括免试考生),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志愿优先”原则,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2.成人高考总分相同时,专升本层次依次按政治加外语、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高起专层次依次按语文加外语、外语、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艺术类专业录取,其专业加试科目成绩须为合格; 4.当某一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不能达到开班要求时(原则上不足20人),学校将征询考生意见,按序调剂至其他专业。如考生不愿调剂,学校将按退档处理; 5.在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基础上,经上级部门同意,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线上生源数量等情况作适当调整; 6.各层次专业线上生源录取结束后,若有富余招生计划数,则录取委培生源,录取排序原则与线上生源录取原则一致; 7.录取方法和程序按照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 |
十二、学费标准 | 1.艺术类 总学费14400元(4800元/学年) 2.一般专业 总学费9600元(96元/学分,100学分) (依据沪价行〔2000〕第180号) | |
十三、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成人高考招生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机构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1-64941115 | |
十四、网址及联系电话 | 网址:https://sce.sit.edu.cn 联系电话:021-649410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