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重要提醒

发布时间:2025-04-21浏览次数:54

一、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唯一办学实体学院。学院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者机构代理开展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招生宣传与教学活动。目前,可进行生源组织与相关教学活动的仅有校本部与10家校外教学点,具体如下:

序号

教学点名称

办学地址

1

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

2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3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

黄浦区四川南路37号

4

上海华文进修学院

宝山区逸仙路3000号

5

上海智优经理人进修学院

普陀区曹杨路535号

6

上海市同大浦江进修学院

杨浦区国定路335号

7

上海松江区佳育进修学院

松江区千新公路1050弄1号

8

上海市晨光进修学院

金山区蒙山北路611号

9

上海南方科技专修学院

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0号

10

上海嘉定新力进修学院

嘉定区城中路76号

11

校本部

徐汇区漕宝路120

除上述校本部和10家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的校外教学点外,任何冒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名义开展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的机构或个人,皆为侵权和非法。

二、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招生简章中有明确的招生条件及收费标准,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直接报名,各类收费均严格按照上海市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收取,出具正式票据。学费标准为:艺术类专业总学费14400元(4800/学年,分三年支付);一般专业总学费9600元(第一年3800元、第二年3800元、第三年2000元)。学费由学生本人通过上海市“随申办”APP直接缴至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财务账户,一年一缴,缴费时间一般为每年1-3月。除学费外,学校在招生报名、录取、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希望广大考生、学生不要受骗上当,不要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和个人代收代缴学费、教材费等。学校也不会向学生额外收取“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

三、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录取、教学、考试、毕业论文等环节均有明确的规定。广大考生、学生和社会公众,在学习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勿弄虚作假,切勿轻信网络上“无需到校学习”“代做作业”“全程托管”“代写毕业论文”“包过班”“包毕业”等违规宣传;考试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切勿相信“代考替考”“提供考试答案”等违规服务。

四、少数社会机构或个人以学校名义擅自收取学费的行为存在极大风险,近年来已出现多起诈骗案例,一些学生遭受了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同时学籍注册、教学和毕业等也受到影响。如遇到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请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及时联系学校反映情况。一切有关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信息,均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为准。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21-64941008

教务办公室:021-64941134

监督投诉:021-64942776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https://sce.sit.edu.cn/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